七律变调是古典诗歌创作中的一种技巧,通过调整平仄规律或韵脚变化来增强诗歌的表现力。以下是七律变调的几种常见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平仄变格
内部变格 改变句子内部字的平仄,例如将原本的平声字改为仄声,或将仄声字改为平声。如五言诗中,可将第二、四、六字改为平声。
外部变格
改变平韵交替规律,如将ABABCC调整为ABCCBA或AABBCC等。需注意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仍需用平声。
二、特殊句型变格
三仄尾
将七律的平仄脚句型(平平仄仄平平仄)调整为仄仄平平仄仄仄,例如杜甫《七月一日题终明府水楼二首》中“平明懒对满庭芳”即为三仄尾。
四声递用法
七律尾字按平、上、去、入四种声调交替使用,且相邻句尾字避免同调。例如“山川远阔极目四野,草木丛生无尽苍茫”中,“茫”为入声,“苍”为去声。
三、韵脚变化
变韵
改变韵脚,如将五言诗的平水韵改为其他韵部。例如七律中第二句押“上平”韵,第三句押“下平”韵。
邻韵替换
用邻韵替换原韵脚,如将“江”替换为“江阳”(同属下平七阳韵)。
四、对仗调整
打破常规对仗
七律通常要求颔联和颈联对仗,但可通过调整词性或句意实现变体对仗。例如“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与“清风松间照,明月石上流”。
注意事项
平仄规则: 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通常用平声(正格),若改为仄声则需变格。 声调限制
创新与规范:变调需在遵循格律基础上传统,杜甫等大家常通过变格提升艺术效果。
通过以上方法,七律的平仄韵律可在保持基本规范的同时实现多样化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