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出自《易经》的《系辞传》第十二章。在这一章节中,孔子对“自天佑之”的“佑”字进行了解释,认为“佑”就是“助”的意思,而天之所助的是顺从天道的人,人所助的是诚信的人。他进一步指出,如果人们能够履行诚信并且处处顺应天道,同时礼遇贤能,那么就会得到天的保佑,从而吉祥无不利。
具体来说,这一句话出现在《系辞上》第12章的第一段,原文如下:
> 《易》曰:“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子曰:“佑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也。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也。”
此外,也有说法认为这句话出自《大有卦》的彖辞,但根据孔子的解释,这句话具体是在解释大有卦上九爻辞时提出的。
综上所述,“自天佑之,吉无不利”明确出自《系辞传》第十二章,是孔子在解释《易经》时所引用的一个核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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