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奖学金的提名奖标准,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基本评选条件
学业成绩要求 必修课与选修课(含校公选课)平均成绩需达到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其中必修课成绩需有60%达到优良(80-90分)以上,且至少有一门为优秀(90分以上)。
综合测评排名
在同年级同一专业中,综合测评成绩需排名前25%(含25%),且德、智、体三方面成绩均排名前30%(含30%)。
其他要求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 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奖励标准
金额: 每人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至银行账户。 三、评选流程与时间 评审周期
名额与分配:名额根据高校当年招生计划和财政预算确定,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注意事项
国家奖学金与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分设,获奖者可同时获得其他奖项。
部分高校可能对科研奖项、专项奖励等有优先考虑。
以上信息综合了教育部及各地财政、教育部门的最新政策,具体以高校实际执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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