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电设施保护的宣传标语,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基础宣传类
1. 光缆传千里,信息传万家,保护通信光缆,人人有责!
2. 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盗窃、破坏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
3. 护好线,才能用好电,通好话,看好节目!
二、法律责任类
1. 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判三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2. 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收购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器材
三、全民参与类
1. 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坚决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行为!
2. 建设和谐海西(莆田市特有标语),保护设施有功受奖赏,破坏入法网!
四、安全提示类
1. 施工安全要落实“五同时”原则,规范操作,杜绝违章行为
2. 日常注意用电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避免事故发生
建议将标语与安全教育、法律宣传结合使用,通过电视滚动字幕、社区宣传栏、学校教育等多渠道普及,形成全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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