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重新做人》的结局具有典型的“欧·亨利式”特点,其核心意义和艺术手法可概括如下:
一、结局核心内容
人物转变与冲突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以盗窃为生的小偷,因意外被警察逮捕。在监狱中,他遇到了一位姑娘并爱上了她,决心改邪归正,甚至计划将盗窃工具送给姑娘以证明新生。这一转变是人物心理和道德觉醒的体现。
意外转折与结局
当他准备将工具送给姑娘时,警察突然出现并逮捕了他。这一转折看似意外,实则与故事前文对警察执法随意性、社会冷漠的描写相呼应。最终,警察在教堂外听到赞美诗时被感动,决定放过他,但主人公因“游荡罪”仍被判处四年徒刑。
二、艺术手法与主题
“欧·亨利式”结尾
通过结局的突然反转(警察因感动而放过他),强化了戏剧冲突和情感冲击。这种结尾既在意料之外,又因前文对人物心理和社会背景的铺垫而显得合情合理。
社会批判与人性反思
结局隐含对当时社会问题的批判,如警察执法的任意性、贫困者的生存困境,以及人性在善念与欲望之间的挣扎。
希望与救赎的象征
尽管主人公最终入狱,但警察的感动象征着社会对改过自新的可能性仍存,给予读者以希望的暗示。
三、读者反馈与争议
部分读者认为这一结局是“完美的”,因为它在惊心动魄的情节后,通过警察的善举为人物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而另一些人则指出,警察因“游荡罪”逮捕他,可能暗示社会环境对个体改型的限制。
综上,《重新做人》的结局通过戏剧化转折和深刻内涵,展现了欧·亨利对人性复杂性的把握,成为其短篇小说中极具代表性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