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无法被感情左右的名言,综合权威资料整理如下:
一、法律与情感的界限
1. “法律就是法律,不是感情。” 这句话强调司法实践中应严格遵循法律条文,避免情感干扰;
2. “法律和道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道德依赖社会舆论,法律则依赖国家强制力实施。
二、法律的中立性
1. “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 这句话揭示了法律制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偏见,但法律实施应超越个人情感;
2. “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 需结合历史背景理解法律,而非仅依赖抽象逻辑。
三、法律的目的与效果
1. “法律是治理社会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强调法律应服务于社会公正,而非成为权力工具;
2. “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 当公众认可法律公正时,其权威性自然提升。
四、经典案例与理论
1. “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 体现了法律实践中先例的权威性;
2. “法律不是一堵墙,不是一道屏障,而是人们共同声明和自愿遵守的生活规则。” 突出法律的社会契约性质。
这些名言共同揭示了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中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提醒我们需在法律框架内理性看待情感与理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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