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需要参加年度民主评议,但存在以下具体规定:
参与资格与流程 预备党员应与正式党员一同参与评议,包括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等环节,且评议内容、要求与正式党员一致。
等次评定限制
- 不参与优秀等次评定: 预备党员不宜被评为优秀党员,因尚未取得正式党员资格。 - 不单独评定等次
表彰与处理方式 - 表彰形式:
表现突出的预备党员可获口头表扬或推荐为先进生产(工作)者。 - 组织处理:若评议中发现问题,可延长预备期或取消资格,但不得直接劝其退党。
法律依据
根据《党章》《条例》及《准则》,预备党员在除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外的其他权利均与正式党员相同,故应参与评议。
总结:
预备党员需全程参与年度民主评议,但仅限接受测评、参与讨论,不参与优秀等次评定,表彰与处理遵循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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