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素质评价表彰奖励情况的填写,需根据评价主体(如学校)的具体要求进行规范操作,以下是综合说明:
一、填写内容要求
基本信息 - 仅填写系统自动生成的学号、姓名、班级等基础信息,无需重复填写。
表彰奖励情况
- 校级及以上奖励: 需填写获得的校级、县级、市级等荣誉证书,如优秀团员、三好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等。 - 证明材料
其他评价维度 - 思想品德:
记录参与党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表现。 - 研究型学习与创新成果:如论文发表、专利授权等。 - 体育竞赛活动:需填写获奖名称、等级及证书。
二、填写规范
时间格式:
日期需采用8位数字格式(如20210531),与证书上的日期一致。2. 部门与等级:需完整填写颁发机构(如学校名称)及奖励等级(校级/县级/省级)。3. 多奖项处理:若获得多个奖项,可分批次填写,无需重复提交。
三、注意事项
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为真实有效的荣誉证书或活动证明,建议提前与颁发机构确认。2. 时效性:部分评价体系要求仅记录2018年8月后的奖励,需注意证书日期。3. 档案管理:部分奖项可能被纳入个人档案,建议提前咨询学校相关部门。
四、示例填写格式
| 表彰奖励名称 | 表彰奖励时间 | 是否入档案 | 表彰奖励部门 | 表彰奖励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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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级优秀团员 | 20220915 | 是 | 学校团委 | 优秀 |
| 省级科技创新奖 | 20211220 | 否 | 省教育厅 | 一等奖 |
建议填写前仔细阅读评价指南,确保材料完整合规。若对具体项目有疑问,可咨询学校教务处或学生事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