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和标准如下:
一、补助对象
基本对象 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或高等职业教育(含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的在校学生,包含顶岗实习生。
特殊群体
- 已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子女在校学习者(需在教育部、人社部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 - 户口已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
排除对象
- 休学、参军保留学籍、非全日制在校生、本科以上学历学生。 - 在校期间从事临时性工作(如兼职、实习)或领取特困救助金人员。
二、补助标准
统一标准
每生每学年3000元,分春、秋两学期发放,每学期1500元。
地区差异
部分县(如景东县)对高等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5000元/年,中等职业教育为4000元/年,职业高中为3000元/年。
三、其他说明
补助期限: 2025年1月至12月,按实际在岗务工月数发放劳务补助(每月2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 叠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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