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是指在法律关系中,当事人针对对方请求权提出反驳并说明理由的行为。其核心在于通过主张相反事实或法律依据,以排除对方主张的法律效果。以下是具体解析:
基本定义 抗辩是当事人对抗对方请求权并说明理由的行为,其目的在于延缓或消灭请求权的效力。广义上包括所有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狭义上特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核心要素
- 对抗性: 需针对对方的请求权提出反驳,而非任意主张; - 理由性
主要类型 - 同时履行抗辩权:
双方互负债务且无先后顺序时,可同时履行;
- 先履行抗辩权:一方未履行债务时,另一方可拒绝履行;
- 不安抗辩权:因对方可能丧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规定,保证人可主张债务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可主张。
与抗辩权的区别
抗辩是行为,抗辩权是权利。抗辩权需通过行使抗辩行为(如主张、举证)实现对抗效果。
总结:
抗辩是法律程序中通过主张相反事实或法律依据对抗请求权的核心机制,其有效性取决于理由的合法性与事实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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