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的佐证材料需结合学生参与活动、学习表现、社会实践等多方面内容,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 获奖证书与奖状
竞赛获奖类:
国家级、省级、校级竞赛证书(如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奖等);
综合素质类:
包含活动名称、组织单位、时间、个人或集体荣誉的证书(如运动会班级精神文明奖、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等);
特殊成就类:
如发表论文、专利、荣誉学位等。
二、 活动参与证明
校内活动:
教师签名的班级活动证明、进步奖证书,或学校盖章的参与证明;
校外活动:
博物馆、纪念馆、企业实习等活动的参观记录、志愿者服务证明;
社会实践:
社会调研、社区服务、公益活动等成果报告或组织单位证明。
三、 学业与能力证明
学业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竞赛获奖证书(部分可导入系统);
特殊能力:
语言能力、计算机技能、艺术特长等证书(如英语等级证书、编程竞赛成绩);
学习过程:
课堂表现记录、导师评价、项目报告等。
四、 自我管理与团队协作证明
班级活动:
担任班干部证明、组织班级活动的策划书或总结;
社会实践:
团队合作项目中的分工记录、成果展示材料;
荣誉表彰:
学校表彰大会的获奖通知、荣誉证书。
五、 其他辅助材料
照片证据:
活动现场照片(如获奖瞬间、团队合影)、学习生活写实照片;
视频资料:
竞赛获奖视频、社会实践过程记录片;
推荐信:
教师推荐信、社区或企业对学生的评价。
注意事项
真实性保障:
所有材料需通过学校公示、多方签字确认,建立信用档案;
时效性要求:
部分材料需在评价当年有效,如竞赛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系统录入:
学业水平、体质监测等客观数据可直接导入系统,减少人工填写错误。
建议学生提前向学校咨询具体材料要求,分类整理相关证明材料,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