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的管理涉及不同层级和类型的行政部门,具体关系如下:
一、基础教育阶段(中小学)
主管部门 校长由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依法聘任,实行校长负责制。
日常管理
具体工作由学校内部机构如教务处、总务处、学生处等负责,校长主持校务并对外代表学校。
二、高等教育阶段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 决策机构: 校党委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校重大战略和政策。 - 执行机构
- 权限划分:党委书记主政方向,校长主责执行,形成"双首长制"协作机制。
特殊类型学校 - 党校校长由党委管理;军事院校校长由中央军委管理。
三、其他特殊情况
部属高校:
由教育部直属单位(如中组部、教育部)或学校所在地党委选拔任命,少数副部级高校需国务院批准。
农村小学:过去由村委会同意即可任职,现改为由教育指导中心管理。
总结
校长管理权限与学校类型和层级密切相关。基础教育阶段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核心,高等教育阶段则强调党委领导与校长执行的分工协作。特殊类型学校可能涉及更高层级的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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