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党员毕业后党费的缴纳方式需根据就业状态和工作安排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已就业党员
组织关系转移后
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党组织,并以工作单位收入为基数按月缴纳党费。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工作单位无法管理档案,可将组织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二、未就业党员
继续在校学生标准
若未就业(如待分配、自主创业等),仍按在校学生标准缴纳党费,每月0.2元。
特殊情况处理
- 因私长期在外地,可委托亲友代交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
三、思想汇报
思想汇报是党员履行义务的重要形式,通常按以下要求进行:
内容要求
- 结合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反映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
- 报告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及收获;
- 反思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提交频率
一般每季度提交1次,具体要求由所在党支部规定。
提交方式
通过书面报告或口头汇报形式提交给党支部,部分支部会纳入党务公开内容。
四、注意事项
党费应直接转入党组织指定账户,避免滞纳或私存;
若发现党费收缴问题,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以上内容综合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相关党建实务要求,确保党员义务得到有效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