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时间要求如下:
一、整体时间安排
起始时间 高中阶段评价从学生入学开始,需建立个人成长记录档案。
分学期填报时间
- 秋季学期: 次年3月1日前完成 - 春季学期
- 毕业年级春季学期:当年4月30日前完成
特殊说明 -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高二、高三第一学期(如12月)进行额外填报。
二、具体填报阶段
首次填报:
高一下学期开始,每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开放系统填写,共4次。
材料提交:需上传成绩单、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材料,形成三年评价档案。
三、注意事项
地区差异:
具体安排可能因省份或学校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关注当地教育局发布的最新通知。
材料时效性:
部分评价环节(如初审、笔试、面试)需在高考前完成。
重要性:
评价结果将作为强基计划、综合评价等升学途径的重要依据。
建议家长和学生尽早熟悉评价流程,确保材料准备充分,避免因时间紧张影响评价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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