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的生源地填写规则如下:
一、基本填写原则
本科阶段户籍所在地 生源地通常以本科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 若本科期间户籍未发生变更,则直接填写原户籍地;
- 若本科期间户籍迁出,需以迁出前户籍地为准。
工作期间户籍迁移情况
- 若本科毕业后在单位落户(非集体户),则工作地视为生源地;
- 若工作期间户籍迁出,则以迁出后户籍地为准。
二、特殊情况处理
异地高考或长期居住地变动
- 若在高中阶段因父母工作调动、升学等原因迁出原户籍地,且长期在异地居住,需提供居住证、父母工作证明等材料,向研究生院申请变更生源地。
多次参加高考者
- 以最后一次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填写格式要求
地址规范: 需填写到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划单位,直辖市可具体到区或县(如北京市海淀区); 变更流程
四、注意事项
信息准确性:
生源地信息直接影响《就业报到证》发放、户口迁转等手续,务必确保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一致;
材料准备:
若涉及户籍变更,需提前联系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手续。
建议填写前仔细核对本人户籍及高考报名信息,若存在疑问可咨询所在学校招生部门或户籍管理部门。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