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保护对策中的生物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就地保护
建立自然保护区
通过划分特定区域对自然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动植物进行保护和管理,例如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大熊猫栖息地等。
封山育林与退耕还林/草
改变传统林业经营模式,封禁山林恢复植被,或将耕地退耕为林地或草地,改善生物环境。
二、迁地保护
建立动物园/植物园/水族馆
将濒危物种迁出原生环境,移至人工设施中实施特殊保护,如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
濒危动物繁育中心
对生存环境破坏严重的物种进行人工繁殖和放归,例如朱鹮繁育项目。
三、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
退耕还牧/退耕还草
将耕地恢复为草原或牧场,防止水土流失,促进生态平衡。
梯田建设与水土保持
通过修建梯田减少坡地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态条件。
盐碱地修复与荒漠化防治
利用植物修复技术恢复盐碱地生产力,例如沙棘种植防风固沙。
四、生物技术应用
生物吸附与降解技术
使用螺旋藻等微生物吸附废水中的污染物,或通过发酵技术降解有机废弃物。
生态修复微生物技术
利用特定微生物分解污染物,如“交错式”反应器在污水处理中的应用。
五、政策与法律保障
立法保护
制定《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执法力度。
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生态补偿基金,支持受损生态系统的恢复与保护。
六、公众参与与社会教育
生态保护宣传
通过媒体、学校等渠道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社区参与项目
鼓励基层组织参与生态保护活动,如义务植树、野生动植物监测等。
以上措施需结合区域特点综合实施,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生态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