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相之下的职位及内阁大臣如下:
内阁官房长官:
负责内阁的日常工作,相当于内阁的秘书长和发言人。
总务大臣:
负责国家行政组织、公务员制度、地方自治制度等。
法务大臣:
负责国家司法制度、法律事务等。
外务大臣:
负责外交事务。
财务大臣:
负责国家财政、预算、税务等。
文部科学大臣:
负责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等。
厚生劳动大臣:
负责卫生、劳动、福利等。
农林水产大臣:
负责农业、林业、水产业等。
经济产业大臣:
负责经济、产业、贸易等。
国土交通大臣:
负责国土规划、交通、建设等。
环境大臣:
负责环境保护、资源回收等。
防卫大臣:
负责国防事务。
国家公安委员长:
负责警察、公共安全等。
北方冲绳事务专任大臣:
负责北方领土和冲绳事务。
金融及行政改革大臣:
负责金融、行政改革等。
经济财政专任大臣:
负责经济、财政等。
少子化对策专任大臣:
负责少子化对策。
这些职位构成了日本内阁的核心,负责国家的行政管理和各项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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