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律法规常识包括以下内容:
饮酒后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违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饮酒后不得驾驶机动车。
疲劳驾驶
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也是违法的,同上一条法律规定。
醉酒驾驶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样是违法的,依据同一条法律规定。
逆向行驶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都应实行右侧通行,不得在机动车道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
不按规定载物
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或不在规定地点停放是违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不佩戴安全装备
行驶摩托车的驾驶员和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遵守交通信号
车辆和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四条。
限速行驶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保持安全距离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禁止超车
有特定情形下不得超车,如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安全教育和宣传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
这些常识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遵守这些交通法规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