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监督
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纪党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执纪
对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包括违纪案件的初核、立案审查等工作。
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处理,包括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监察调查、移送审查起诉等。
问责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问责,推动责任落实。
对违纪违法问题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强化责任追究的刚性约束。
案件监督管理
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包括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工作。
对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进行归口管理,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党风政风监督
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包括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
协同相关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组织协调
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对监督执纪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统计分析
对监督执纪工作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通过以上职责的履行,执纪监督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执纪和问责作用,确保党的纪律和规矩得到严格执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