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鲁迅的短篇小说《故乡》中,主要写了以下七件事:
回故乡 :小说的开头描述了主人公“我”回到故乡的情景,以及回到故乡的目的。在故乡的见闻
见到母亲和侄子宏儿:
“我”在故乡见到了自己的母亲和侄子宏儿,并计划将母亲接走。
走亲戚:“我”在故乡期间还去拜访了亲戚。
回忆闰土:“我”回忆起小时候与闰土一起玩耍的趣事。
见到“豆腐西施”杨二嫂:“我”见到了曾经美丽的杨二嫂,现在却变成了一个自私尖刻的女人。
闰土的变化:
小说详细描绘了闰土从少年到成年的变化,以及他生活的艰辛和苦难。
离开故乡:
小说的最后部分描述了“我”离开故乡的情景,以及“我”对未来的希望和感慨。
对故乡的感慨:
小说中充满了对故乡的深深感慨,特别是对现实故乡的萧条景象和农民生活的贫困。
对未来的希望:
尽管“我”对故乡充满了失望和痛苦,但小说也表达了“我”对未来的希望和对下一代的期许。
议论性的心理描写:
小说的结尾部分包含了“我”对故乡和未来的议论性心理描写。
这些事件共同构成了《故乡》这篇小说的主要内容,通过这些事件,鲁迅深刻揭示了旧中国农村的破败和农民的苦难,同时也表达了他对改造旧社会和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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