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幼儿园分级标准,幼儿园等级划分如下:
一、等级划分体系
幼儿园等级由高到低分为 三级(含示范园)、 二级、 一级三个层级,未评级的幼儿园通常归为“其他”类别。其中:
示范园不参与等级评定,但部分一级园与示范园仅差1分;
一级园、二级园、三级园通过量化评分区分,未评级及其他(如新园)不参与排名。
二、评分标准与要求
一级园 - 总分不低于90分,其中基础性标准占85分,发展性要求占15分;
- 三项评估指标(婴幼儿发展水平、保教工作、卫生保健)每项得分需达到应得分的90%以上;
- 特点:教育质量最高,师资专业且设施完善。
二级园
- 总分不低于70分,结构与一级园相同;
- 三项评估指标每项得分需达到应得分的70%以上;
- 特点:教育质量良好,能满足基本需求。
三级园
- 总分不低于50分;
- 三项评估指标每项得分需达到应得分的70%以上。
三、数量分布(2025年数据)
一级园: 176所 二级园
三级园及未定级:30所。
四、其他说明
一级园是评示范园的门槛,部分一级园与示范园仅差1分;
新建幼儿园多处于未评级状态。
以上信息综合了上海市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